无论是城中村改造还是棚户区改造都绕不开一个话题,即补偿安置。根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第二十一条规定,“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,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。
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,市、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,并与被征收人计算、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。
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,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,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、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。”因此,被棚改人可以选择产权调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。选择产权调换的可以要求原地回迁吗?

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》规定,“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,以原地安置为主,优先考虑就近安置;异地安置的,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、就医、就学、出行等需要,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,安排在交通便利、配套设施齐全地段。”因此,被棚改人有权要求原地回迁。
这是因为除了法律法规规定棚户区居民可以要求原地回迁外,被棚改人也在棚户区居住多年,对周围的一切都比较熟悉,让其搬迁到异地,原来的生存环境和人际关系被打破。而棚户区改造本来的目的就是为了改善棚户区人民的生活、居住水平,改造完有条件让其回迁却不回迁,难免和当时的初衷相悖。
因此,不管是从法律上来说还是情理上分析,我们都可以看出,对于棚户区改造的被棚改人都有权要求原地回迁,满足原地回迁条件的,应当进行原地回迁。因此小编在此提示大家,当您遇到棚户区改造的时候,有权要求原地回迁。